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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秉一中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2014年04月30日 20:19:43 访问量:5395


1、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合格后,方可从事服务工作。

2、服务人员及厨房操作人员应当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应做到勤洗勤换,定期消毒。

3、服务人员工作时,头发应梳理整齐置于帽内,并应佩戴胸章和号标。

4、工作服应在工作时穿着,凡离开工作岗位均需更换。

5、要勤洗澡、理发,不得留长指甲,工作时不得涂指甲油,戴戒指。

6、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前都应当对手消毒,用流动清水冲洗。

7、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如随地吐痰,制作直接入口的食品时,必须戴口罩。

8、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吃零食。

编辑:雷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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