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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秉一中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2014年04月30日 20:28:34 访问量:5324


    为加强学生宿舍管理,保证学生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和人身财产安全,结合我校学生宿舍管理中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凡住校学生每学期须按规定缴纳住宿费后,由生活指导教师和宿管老师统一安排床位后,方可住宿。

    第二条 住宿学生要遵守宿舍作息时间,按时午休、晚休;遵守宿舍纪律,自觉接受并服从生活指导教师、宿管老师、室长、层长、楼长的管理。

第三条 寝室床上物品必须折叠且统一摆放,桶、洗脸盆(1号床、2号床、3号床、4号床摆放在左边洗脸池下。其他放在右边洗脸池下)统一摆放,鞋(每个同学不能多于摆放4对鞋)摆放整齐,其他物品按指定位置摆放整齐,不能在洗漱间以外撮洗衣物;不得在过道、楼梯扶手、窗台晾晒衣物;不得将饭菜带到宿舍食用(病号除外)

第四条 在不遮盖床位编号和污染墙体的前提下美化、布置好寝室。积极申请、创建文明寝室。

第五条 住宿学生在别寝室无人时不得进入他人寝室,不得随意留宿他人,不得在校外住宿。非住宿学生不得随意进入宿舍楼,学生家长找学生时须由宿管员传达或陪同。对形迹可疑的陌生人要提高警惕,留心观察,并及时报告宿管员或拨打报警电话。

    第六条 住校生必须遵守宿舍请假制度,有事请假回家的学生必须持班主任或相关领导签批的请假条到宿管员处备案,临时请假必须严格执行学生请假制度。

    第七条 住宿学生不得私自调换寝室或床位,如确需调换,必须向经生活指导教师申请批准后,方可进行调换。

    第八条 住宿生必须在上课铃响前10分钟离开宿舍,由宿管员清查宿舍人员,禁止学生课间回宿舍,上课时间留在宿舍的须有请假条(班主任或生活指导教师签字认可);晚上11:00前必须返回寝室。

    第九条 住宿学生应自觉遵守生活秩序,严禁酗洒、斗殴、打牌;禁止复制、传播、观看色情、淫秽出版物;禁止高声播放音乐、奏乐器和高声喧哗、起哄或进行剧烈体育运动等影响休息的活动,严禁使用手机看小说、玩游戏、聊天或在休息时间拨打或接听电话等。

第十条 住宿学生应自觉执行卫生值日制度,保持室内外卫生,及时清倒垃圾,不得随地吐痰;不得在室内及走廊内泼水,乱抛果皮,纸屑等杂物;不得在墙壁上涂写刻画或随意粘贴;严禁从窗口向外泼水,倒垃圾,扔杂物,每学期结束离校前务必将寝室打扫干净。

第十一条 住宿学生应自觉爱护公共财物,节约水电,不得将方便面袋子或其它杂物等丢在洗漱间或厕所内造成堆积或堵塞,凡造成堵塞者,要承担所有清理费用。

    第十二条 室内严禁私接电源、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毯等电器;禁止燃烧蜡烛,焚烧物品、废纸;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

    第十三条 住宿学生应注意消防安全,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应急处理准备,不得随便动用设在宿舍楼里的消防设施,严禁攀爬宿舍。发生突发事故或安全隐患及时向宿管员报告。

    第十四条 住宿学生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现金和物品等,要自重自爱,不得有小偷摸的行为。

    第十五条 离开寝室时要关好窗户,锁好门。晚上睡觉时,要关好门窗,不将贵重物品放于靠窗前的桌上或窗台。

    第十六条 住宿学生应主动配合政教处、年级部、团委学生会、后勤处等部门的管理和安排。

    第十七条 寝室所有公物设施实行押金管理制,期末时由后勤处根据宿管员提供损坏清单统一结算。

寝室学生作息时间表

 早上  630起床,700之前离开寝室( 星期六、日除外)
    
中午 13001400午休,1420之前离开寝室( 星期六、日除外)
    
晚上 1850之前离开寝室, 2300之前返回寝室就寝( 星期六、日除外)

特别强调:午休期间不能以任何借口出入寝室,不得在楼道和寝室内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

编辑:雷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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