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热爱本职工作,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热情服务。
二、对所管部门的设备、设施和区域,每天巡查一次,做到心中有数。
三、对上级安排的维修工作要分清轻重缓急:应急维修,马上处理,一小时内答复;一般维修,合理安排,24小时内答复;计划维修、保养,照计划进行。
四、维修操作一定要安全规范并作好维修记录,维修中发现人为故意损坏的公物要及时上报总务处及思教处,期末上报《维修记录汇总表》至总务处。
五、电工要注意设备保养、检查,消除安全隐患,防止漏电、触电和火灾事故发生。
六、水工每年雨季前组织检查、疏通下水道、沉淀井、排水沟,防止洪涝灾害发生。
七、爱护设备、工具,维修备用材料、维修工具摆放有序,每学期末上报维修用品申购单至总务处。
八、完成上级交付的临时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