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学生们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止污染病疫情在学校的发生,早期发现传染病病人的疑似病人,做到早隔离,早治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制定本校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
1、班主任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
2、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政教处及医务室。
3、医务人员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4、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政教处及医务室。
5、政教处及医务室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6、对因病请假的学生,如果在治疗后返校,班主任应主动询问患病情况和治疗情况,如经正规医疗机构确诊为患传染病的学生,须查验治愈证明,并报学校医务室进行备案,确定无传染性后方可进教室上课。
7、学校疫情报告人对因病缺课情况进行统计,并按要求上报有关部门。
8、学校突然出现大量学生不明原因缺课时,要及时上报卫生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