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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十严禁”

2015年01月21日 09:15:13 访问量:6394

贵州省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十严禁”

 

一、严禁发表同中央决定不一致的言论。

二、严禁散布与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不一致的意见。

三、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

四、严禁对重大问题不请示不报告,搞“先斩后奏”、“斩而不奏”。

五、严禁阳奉阴违,对党组织说假话。

六、严禁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秘密。

七、严禁制造、传播政治谣言。

八、严禁购买、传看不符合中央精神的政治性刊物、音像制品。

九、严禁支持、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十、严禁参加任何宗教组织、参与任何封建迷信活动。

 

摘自:****

编辑:雷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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